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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平時在做生意、開公司,大概都有需要周轉的時候。
利率嘛,都是喬出來的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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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平時在做生意、開公司,大概都有需要周轉的時候。
利率嘛,都是喬出來的,就看你與對方誰的胃口大、口袋深,更何況真的要用錢時,也沒辦法斤斤計較,還是得借。
 
在商言商,在法言法,吉律沒辦法幫你太多,但我可以提供一個「法律上」的利率底線當做參考:「年息20%」
 
為什麼說法律上呢?
 
依照民法205條,約定周年利率超過20%的部分,債權人 #沒有請求權 的。就算你們約定25%,最多債權人只能跟你收20%利息,超過的部分去告你,法院也不會准。
也就是說,目前的民法是認為再怎麼高,利息都不能超過20%,這是法律的底線。如果你在周轉的過程中聽到更高的數字,就直接掉頭走人吧!
 
你可能會想:「聽到25%這麼高的話,誰還會去借啊?!」
現在的貸款,利率10%以上的並不少見,15、17甚至19你都有可能碰到。這時候,如果對方比較奸巧,除了本金之外,另外又有很多手續費、人事費甚至擔保以及違約金,各種的費用加進去,你說,實際上的年息最終變成25%,是毫無可能的嗎?
 
高額手續費的部分,倒不是沒有解套的方法。
這種巧立名目的手續費,等於是變相給你額外收費,我看過有的判決會替債務人減去這一部分的金額,理由是民法206條「債權人不能用折扣或其他方法來巧取利益」。
假如貸款公司或銀行沒辦法舉證證明他收手續費的來由與支出,法院可能就比較有空間去替可憐的債務人縮減這部分的額外費用
 
違約金的問題就有點麻煩….不少貸款公司,在你遲延還款時還會要你付違約金,而且利率都相當高。這根本是要再扒你一層皮。
如果你碰到比較好的法官,會把違約金跟本金的利息一起看,如此一來利息就很容易超過20%,可以適用上面說的法條,來減少債務人的負擔。
至於比較保守的法官,就會認為利息歸利息,違約金歸違約金,只要各自的利率沒有超過20%,就是合法,債務人應該全額付清。
 
講到這裡,又覺得感嘆連連。有些時候,打訴訟真的也是需要碰運氣。碰到對你有利的法官,就像在搭高鐵,又順又舒服;碰到不利的法官,就像在徒步走天堂路,舉步維艱,還會打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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